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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岗位 | 学科专业 | 招聘人数 | 学历 | 学位 |
教育与音乐学院专任教师 | 教育学类、心理学类、音乐学类 | 2 | 研究生 | 博士 |
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| 统计学类、经济贸易类、工商管理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| 6 | 研究生 | 博士 |
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任教师 | 设计学类、纺织科学与工程类、艺术设计类 | 4 | 研究生 | 博士 |
文化传播学院专任教师 | 表演艺术类 | 1 | 研究生 | 博士 |
海外学院(外国语学院)专任教师 | 外国语言文学类 | 1 | 研究生 | 博士 |
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| 数学类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、物理学类、电子信息类 | 4 | 研究生 | 博士 |
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| 机械工程类、电气自动化类、物理学类 | 2 | 研究生 | 博士 |
资源与化工学院专任教师 | 化学类、生物工程类 | 2 | 研究生 | 博士 |
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| 工程力学类、土建类 | 3 | 研究生 | 博士 |
体育与康养学院专任教师 | 体育学类 | 2 | 研究生 | 博士 |
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| 法学类、哲学类、马克思主义理论类、历史学类 | 3 | 研究生 | 博士 |
项目 人才类别 | 条 件 |
领军人才第一层(国家级人才) | 国家“万人计划”(不含青年拔尖人才项目),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,国家级教学名师,国家级教学名师,国家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、技术带头人及具有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,或经认定的具有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。 |
领军人才第二层(省部级人才) | 国家“万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项目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,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,闽江学者特聘教授,“青年长江学者”,国家自然科学(或社会科学)基金重点项目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,省级杰出人民教师,获省科学技术奖等相当省部级奖项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(排名前两位);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,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,福建省高等学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,或经认定的具有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。 |
学科带头人第一层(博导、博士学位教授) |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教育部“高校青年教师奖”获得者,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人员;省级优秀专家,省部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中心学术、技术带头人;近5年来以主持人身份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者;或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或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以上者;中国专利优秀奖(须为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); 省专利奖金奖(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),或经认定的具有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。 |
学科带头人第二层 | 年龄不超过50周岁,并具有教授职称。 |
学术骨干第一层 | 年龄不超过45周岁,并具有副教授职称。 |
学术骨干第二层 | 年龄不超过40周岁,并取得一定学术成果。(1)社会科学类博士在本学科一类(级)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,或 SSCI/A&HCI 收录1篇,或被CSSCI全文收录不少于4篇;自然科学类博士在中国科学院界定的分区Ⅰ区或Ⅱ区刊源上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1篇,或在全国一级学会、中科院所属的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(被CSCD最新核心版收录)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(含被SCI、SSCI或EI收录论文)。(2)博士论文获得相当省部级优秀博士论文奖及以上级别的。(3)列入学校当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目录的博士。(4)海外留学回国的博士。 |
学术骨干第三层 |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博士。 |
项目 人才类别 | 年收入(万) | 购房补贴(万) | 科研启动费 (万) | 备注 |
领军人才第一层 | 面 议 | 省市补贴: | ||
领军人才第二层 | 100 | 80 | 文科类:30-40理工类:55-95 | |
学科带头人第一层 | 60-80 | 65 | 文科类:20理工类:45 | |
学科带头人第二层 | 40-60 | 60 | 文科类:17理工类:40 | |
学术骨干第一层 | 21-31 | 50 | 文科类:15理工类:30 | |
学术骨干第二层 | 18-25 | 40 | 文科类:10理工类:15 | |
学术骨干第三层 | 18-21 | 33 | 文科类:10理工类:15 |